股份制企业有什么权利律师

解析:
作为发起设立者,您享有以下几项重要权利:
首先是参与并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其次是参加开创性的大会,亲身见证公司的诞生;
第三,倘若在公司未能成功设立之时,您有权要求退还所有股金以及相应的存款利息收益;
同时,您还有权查阅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董事会的议决纪录、监事会的审议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此外,您还具有向公司提出有益的经营策略建议或者进行询问质询的权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自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公司成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成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成立大会应当有持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或者发起人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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